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

走到人生的边上

最后的练习(史铁生)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
梦里我听见,灵魂
像一只飞虻
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
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
眺望即是回想

谁说我没有死过?
出生以前,太阳
已无数次起落
悠久的时光被悠久的虚无
吞并,又以我生日的名义
卷土重来

午后,如果阳光静寂
你是否能听出,往日
已归去哪里,
在光的前端或思之极处
时间被忽略的存在中
生死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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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t time of year thou may'st in me behold"
--------Shakespear
THAT time of year thou may'st in me behold
When yellow leaves, or none, or few, do hang
Upon those boughs which shake against the cold,
Bare ruin'd choirs, where late the sweet birds sang:
In me thou see'st the twilight of such day 5
As after sunset fadeth in the west,
Which by-and-by black night doth take away,
Death's second self, that seals up all in rest:
In me thou see'st the glowing of such fire,
That on the ashes of his youth doth lie 10
As the death-bed whereon it must expire,
Consumed with that which it was nourish'd by:
—This thou perceiv'st, which makes thy love more strong,
To love that well which thou must leave ere l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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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用了杨绛先生的书名,前面抄了两首诗。一首是史铁生先生发表于今年2月号的《诗刊》的“最后的练习”,一首是英人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原诗估计没有标题,于是干脆人们以首句命名为“是我让你想起秋季”。

坦白说,我是个低劣的诗歌爱好者。说低劣一是因为欣赏水准不高,二是因为所喜爱的诗的体裁与作品也十分局限。中国是诗的国度,但我只爱那被称为“诗余”的词,就这些词,也只喜欢那些词章典雅但又明快的些许几首,其他的就因为看不懂而不去喜欢了。词人嘛,有限的李清照,晏殊,李煜,辛弃疾,不过也只是部分作品。因为只要一长,或有生僻的字眼,我就畏难。曲作为词余,我也没有喜欢起来,马致远的那《天净沙》想必是因为中学课本选的缘故,竟算个例外。当然,“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也是曲,但不过是受了红楼梦的影响。

不过最近在看两本书,钱锺书先生的《宋诗选注》和外研社出的一种美人写的understanding poetry,看了觉得大受启发。钱先生自己也认同该书选目不佳,但注解尚可。前者是不得已为之,后者是倾了心力。不过,我觉得那前言与作家的许多小传,以及诗后的注都是妙文。自然妙文不是特说文章写得妙,而是说那见识也足以启发后学。据说有人批评先生掉书袋,说我们欣赏诗就可以了,不一定要说某诗化自某处,某意来自何人。这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很需要普及诗歌基本知识的人来说,尽管是锦绣文章,我们一样看不出来,正好比牛吃牡丹。但这样说辞,却对先生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喜欢是我们不喜欢,我们欣赏不了是我们欣赏不了。写书的评书的人不是以我们最高标准的,有些书也不一定是要我们每一个人一看就会的。这样的标准,是给工农兵学员的吧,即便如此也是侮辱工农兵学员了。我想,白居易之于老媪,只是取其自然与明晓,并非立意用词就一定要以老媪的标准进行。否则,让老媪自己写诗好了,岂不更明晓?

钱先生是专治文学的作家兼学者,他虽然不治文学史,但极熟文学史,而且这种文学史并不是寻常的“文学家史”,而是真正的文学史。他关注一种意思与说法的来龙去脉,而这种功夫非一般人可堪,甚至非一般人可懂。我们这些断了母乳的人,一开始只学几篇选目,眼睛都选高了,虽然诗的妙处好处全然不懂,只觉得所有诗作都应该是选目这些标准,或者选目这样文章已经尽了妙处,自然既排斥自己未见过的“新诗”,又排斥自己提高自己的能力。如“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初中课文选了,当时觉得好,但也就是好而已。况且“山重水复”与“柳暗花明”对于我们不过是两个滥俗的成语熟语,究竟又有何美可言?下面是钱先生的注:

这种景象前人也描摹过,例如王维《蓝田山石门精舍》:“遥爱云木秀,初疑路不同;安知清流转,忽与前山通”;柳宗元《袁家渴记》:“舟行若穷,忽又无际”;卢纶《送吉中孚归楚州》:“暗入无路山,心知有花处”;耿湋《仙山行》:“花落寻无径,鸡鸣觉有村”;周晖《清波杂志》卷中载强彦文诗:“远山初见疑无路,曲径徐行渐有村”,还有前面选的王安石《江上》。不过要到陆游这一联才把它写得“题无剩义”。

钱先生的注,给了我们一些启发,使我们得已渐渐地看出它的妙处。自然,是渐渐的,因为这些景象倒底有哪些不同,不经过琢磨,也是看不出来的,因为积累太少,古文功底又太差。当然,钱先生的注在“题无剩义”处加了引号,可见必也是古人说过的。但古人决计不至于找出这许多的例来论证。何况钱先生的例证又不拘体裁,不拘语言,只求其义其理,小处着手,大处着眼。这是很难得的,当然于他不是。

钱先生也讲究古人的博喻,我们觉得啰嗦,无聊,他却可以生发出不同的意味,如这博喻的众多喻体是在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地说明着本体,并不简单是堆砌,随着博的增加,那意思也随着深入了。还有比喻这一修辞与人类思维的关系,这些方面真的是太有启发性了。惜乎我们领略不到。我以前曾觉得人类自身的局限性使得我们只能一方面一方面地看问题,无法看到整体。只因你要注意一处总会忘掉另一处的。但看了钱先生的说明,才明白,我们的思维是有能力说明整体的,就是取象设喻,两相的整体关系作比,就可以有大致的说明了。钱先生如此重视这一做法,决不是要掉书袋,要显博学,否则他决计不至于一书已出,要不断地修改,补注,而且那所补的,也“只是”一些例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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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说的,似乎与诗没有关系。也许吧。

《理解诗歌》这本书是两个美国人写的,Cleanth Brooks和Robert Penn Warren.这书是教材,因此写得极为深入浅出,我只看了一个序,还没有登堂,也就无从谈入室。西方人写的,自是解析西诗。而西诗于我,那要更选的多,语言不通,那韵律的美就更无从欣赏了。诗是要读的,可惜英诗的读法,我大抵不懂。

不过,他们对诗的解释倒极有启发性,我也想过,如果有人给翻成中文了,也就极好。不过翻成中文,那些诗作要怎么翻?诗是不能翻的。何况,一本谈英诗的书,还是给懂英文的人看吧,那么,翻过来,也没有太多用场。但好歹中诗英诗都是诗,也是有着共同之处的。

我喜欢里面的一个说法,即诗是一种“直观的真理”或说“自在的真理”。就是说,这道理谁都懂,有些不过很平常,可是经诗人写来,通过韵律,节奏,意象,道理等等的编排,就成为一种“直观的真理”。而且,诗也是一种有机物,我们不能把诗的各组成要素与诗的关系比作砖与墙的关系,而只能把诗比作一棵植物,它自己是有生命的,有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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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诗,坦白说,我也不喜欢的,尤其是近来的诗。不过,看到史铁生的这一首,还是很喜欢,就抄上来了。要写欣赏文章,也得能够欣赏的时候才可以,现在我也累了。不胡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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