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

读诗・学诗

英诗难学,英诗难读,原因当然是因为我们不懂英文,也不熟悉英文的欣赏,我们的口味都被中国菜给熏出来了,不符合中国菜的味道,自然也就算不得菜。这,是正常的。

比如我们称道"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我们笑话英诗或任何一种西方语言,断写不出这样的句子,没有这样的味道。说回来,这自然是语言的特点所造就。正如,有一年我看到"To be, or not to be, it's a question"时,暗暗诧异,中文也断乎没有这样的写法。要译过来,也就尤如译中文诗到英文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此,也不必说哪一种语言是最伟大的,哪一种作品是最巅峰的,这世上万物,也许也只能是西方人评价民主制,它不是最好的,但是目前最合适的。

然后看彭斯的"一朵红玫瑰",对照戴望舒的诗"雨巷",觉得两首诗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那种意韵的回环,什么叫隽永,这就是了。记得当年看到卧虎藏龙的英文歌词,直叫它是抄袭了汉人乐府的句子,"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不过看了彭斯的诗,就觉得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世上珍宝,不必全在于我。而且,彭斯的许多诗,也是这样的韵律与写法,在人家那里,这样的写法,不过是民歌风罢了。

然后就觉得,英语诗我们不喜欢的原因,也只是因为其语言的过于严谨与分析性。诗在我们的观念里,是要能咏能诵能思能品的,英语这种语言严谨到把可以回味的空间都给抹杀了,要有一点思考与咂摸的余地,也只有靠比喻与借代,排比这样的修辞手法了。结构与句法,没有给联想留下太多空间。不像中文,我们可以连文互文,疏密间当地安排妥贴的字句,如"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样的一些叠词,声音的编排铺陈,语调的逼仄与哀伤,确实是英文所不逮的。不过,话说回来,拉丁文中恺撒的那三句话"Veni, vici, vidi",也真是其他语言所不能及的,三句话,只是三个词,三个词又皆是两个音节,每个词都押v的头韵,况且每个尾音都是i,这样的东西,也只能是造化之功了,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浑然天成,可是又确实是绝妙的佳句。人,有时候是需要玩索的,也许语言本来并不是一个给人把玩的东西,但不幸人有了闲暇时间,就有了歪心思,就要玩,就会有这些东西的巧合,与被人赞赏与模仿。

看了徐志摩的一些诗,虽然并不是第一次看。然后再看席慕蓉的一些诗,当然更不是第一次看。突然意识到,我所理解的英语语言特点的特殊性,在相当程度上是与古诗词相对的,与白文诗相比,差异就没有这么多了。在句法上,汉文的现代诗与英语其实是有一致性的。我们的很多现代诗其实在句子成分上,一例的也并不少,互文与连文这样的现象,也只是古诗的专利。那么,我们在欣赏现代诗与英诗时,应该有一些相同的地方了吧?

但还不是,我们喜欢很多现代汉文诗,但对英诗还是不喜欢。我想,原因也许有下面几点,第一:句法上现代汉语虽然更明晰了,但汉语的分析性并没有因此急剧增加,汉语的朦胧性还是有一点的;第二,汉语的词汇选择与英文比较起来,并不见得就有很多优势,可是我们对汉语有感性与理性的认识,汉语的某些用词已经从文化上升到情感与审美的高度,这些用语的选择也实在能进入我们的审美范围。可是我们的英语贫乏的可怜,当一件物品我们只知道一个表达法,甚至一个也不知道的时候,我们无从感觉它美还是不美。第三,汉语的用语生活化了,句法更自由了,但汉语的发音依然如旧,我们依然是单音节字与词,我们的朗诵习惯,语言节奏依然未变,这就使得汉语的音律优美这些特点保持下来。

不过,虽然这样,我想在欣赏英语诗时,注意到这一点,未尝不是一种可以加强理解的新思路。就这样玩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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